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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遮普试图逐步淘汰水稻种植,以阻止农作物焚烧

旁遮普邦政府告诉最高法院,如果通过减少对水稻种植的激励和鼓励农民种植替代作物来逐步淘汰水稻种植,作物焚烧可能会减少。

邦政府告诉法庭,由于水稻种植,旁遮普的地下水位正在急剧下降,而该邦甚至没有消费这种作物。最高法院同意旁遮普邦政府的建议,并要求中央政府探索为替代作物提供最低支持价格的可能性,而不是为水稻提供最低支持价格。

最高法院还强调了旁遮普邦中央政府对最低支持价格(MSP)的滥用。根据该命令,“在邻近邦种植的水稻被带到旁遮普,要求获得邦安全保障,并根据邦安全保障政策出售”。

该命令指出,残茬是旁遮普种植的一种特殊水稻的副产品,这与它生长的季节一起导致作物燃烧。“需要严肃的表情。因此,是否应该种植这种水稻,当然我们认为不应该在旁遮普种植,因为问题一直存在于种植的特定水稻和种植的时间上。”

法院还要求旁遮普省调查2009年旁遮普省地下水保护法案的规定,这也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因素。该法案旨在保护该州的地下水,要求将水稻移植推迟到6月10日之后,以防止水分蒸发。

法庭辩称,由于这一法案,农民收割水稻和为小麦作物准备土壤的时间非常短。为了清理土壤,农民们采用焚烧残茬的方法。

他说:“我提交的水稻不是常规作物。改用替代作物是必要的,这样明年我们就不会面临这个问题了。”法院观察到,只有在不授予水稻最低保障计划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转换。

旁遮普的其他建议

旁遮普政府注意到农民焚烧残茬纯粹是出于经济原因,建议使用技术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替代解决方案。邦政府购买了昂贵的机器,并准备以补贴的价格提供给农民,但农民不愿购买。因此,该邦的总检察长建议,旁遮普和德里政府可以共同承担这些机器成本的50%,而中央政府可以承担其余部分。

法院表示:“我们确实认为,当中央政府提供这么多其他补贴时,没有理由不承担这笔费用。”

这些命令是在1985年MC Mehta案中通过的。为了保护环境,最高法院通过了许多命令,禁止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从事某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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